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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青峰论坛
    2019-07-26 20:00:20   转载

    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全力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房县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房政办函〔2019〕2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遏制传销和违法直销多发高发势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人员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传销活动,严惩以“介绍工作”“招聘招工”“创业就业”“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

    (二)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严惩打着“国家试点”等旗号,利用“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三)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

    (四)重点打击不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形式从事的传销行为。

    (五)重点打击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和直销企业违规招募、违规培训、团队计酬、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农业农村局决定成立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齐建琼

    副组长:罗建华   昝大林     

     员:宋久平   程定军             吴华清

            阮英东        明长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宋久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9年6月底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前)。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行动措施,落实联络人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约谈经营者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集中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抵制违法直销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 专项执法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

    1. 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配合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班,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打击效果和震慑效应。

    2. 查办传销和违法直销大要案件。配合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加强涉及传销和违法直销投诉举报线索分析研判,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监测,及时发现并查处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严厉查处由传销引起的治安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 进一步完善传销防控体系。配合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指导各乡镇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配合县联合专班,对农业系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和推广开展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建立完善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打、防、控”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反弹。

        五、职责分工

    “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属地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汇总涉及利用农业生产资料、农村致富信息进行传销的案件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销和违法直销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危害性大,隐蔽性强,特别是网络传销多发高发,已成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做好打击涉农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行动有力度、有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二)健全协作机制。为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效推进,局属各单位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互通、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以最大的力度、最有效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三)及时妥善处理。专项行动期间,发现涉嫌传销线索或其他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报送。及时依法处理化解发现的涉农传销和违法直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风险,防止扩大升级。

    (四)狠抓信息报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反馈报送制度,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措施报送至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每个阶段末报送工作小结,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宋久平  童玲;联系电话:325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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